Part 01
一、【国务院】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进一步增强信心,在应对变局中把握机遇,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发展,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宏观政策要在用好、用足上下功夫,坚持靠前发力,不断提升实施效能。做强国内大循环要在供需协同、联动升级上求突破,落实和完善服务业扩能提质举措,加强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民生保障要在稳就业、兜底线上多发力,做好教育、医疗、托育、“三农”等工作。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把基础研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力度,注重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各环节相关制度措施,要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科学确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完善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Part 02
三、【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司2026年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为更好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低空经济发展立法深化研究
1.研究要点:通过分析比较,研究选择低空经济领域适用的立法理论。全面梳理国际低空经济领域立法实践,深入开展比较研究。系统梳理国内既有或拟出台的涉低空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低空经济立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提出低空经济立法定位。立足低空经济领域当前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低空经济立法需引导和规范的重点领域。研究形成低空经济立法路径和方法,以及法律框架、建议文稿等。
2.成果形式:提交低空经济发展立法深化研究报告(含相关法律建议稿)。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3327。
(二)低空物流成本分析及降本举措研究
1.研究要点:立足我国低空物流发展现状、运营模式,构建全链条、可对比的成本测算框架,深入分析城市末端配送、城际支线货运、跨区域长航程干线货运等不同场景的成本构成,与传统运输方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低空物流在特定场景的成本竞争力。研判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剖析制约低空物流成本下降的关键因素,针对性研究提出降本具体举措,为推动低空物流规模化商业化发展提供支撑。
2.成果形式:提交低空物流成本分析及降本举措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方式:010-68503299。
二、申报要求
(一)研究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点,深化研究论证,加强研究成果的前瞻性、预判性,提交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
(二)课题呈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全过程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投标。
(三)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后)。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电子版刻盘,通过邮政系统(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司(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五)我司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最终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与相应经费资助。
(六)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低空经济发展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低空经济发展司同意。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和结题评审,并在2026年12月25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低空经济发展司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司
2026年5月9日
Part 03
三、【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
《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以下简称《报告》)按照企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分5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进入市场”,重点介绍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提升企业开办与迁移、项目开工与验收、不动产登记、电力服务保障等方面便利度的情况。第二部分“要素保障”,重点介绍保障经营主体获取土地、资金、劳动、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情况。第三部分“经营环境”,重点介绍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秩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健全信用基础制度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优化货物人员通关模式、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打造清朗营商网络环境等方面情况。第四部分“纠纷化解”,重点介绍持续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情况。第五部分“企业退出”,重点介绍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功能作用、便利企业注销登记等方面情况。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聚焦经营主体关心关切,破除卡点堵点、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拓展优势,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广阔空间和坚实保障。
Part 04
四、【国家发改委】郑栅洁主任赴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调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赴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专题调研人工智能发展情况。
郑栅洁主任一行现场察看了超智融合算力平台、科学智能基础平台等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科学基础大模型、国产软硬件生态、具身智能等技术创新进展,围绕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安全治理、“人工智能+科学”等热点问题,与有关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郑栅洁表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迭代,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已经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突飞猛进,要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工作。一是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发挥国家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全链条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前瞻布局前沿探索。二是要因地制宜落实“人工智能+”行动,加大科学智能场景开放力度,协同建设科学领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加速人工智能赋能科学发现。三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人工智能安全能力建设,探索治理模式和机制创新,保障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Part 05
五、【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发布“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申报和承担项目。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荐报送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中外方磋商协调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本批次指南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及以前,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港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 本批次指南项目属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人员交流类项目,不计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总数限项范围(不进行项目负责人限项联合审查),但项目负责人申请和在研的同一国别的人员交流类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
4. 参与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批次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5. 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7. 项目具体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00至2026年7月1日17:00。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7月8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1083,zfj@istcc.most.cn(优先邮箱咨询)。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6年5月6日
Part 06
六、【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优化“两新”政策实施,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发挥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增量政策作用,强化政策协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中小科技型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的能力和质效,加快重点领域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推广应用。
《通知》聚焦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重要环节,全链条优化政策举措。扩大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范围,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将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消费商业设施等14个领域。提升贷款服务质效,着力做好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设备和软件服务的金融服务,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优化再贷款发放和管理,提高政策实施效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加强跟踪监测和部门协同,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有利金融服务环境。
Part 07
七、【审计署】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负责人第五次会议召开
5月5日至9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侯凯率团赴印度班加罗尔出席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负责人第五次会议。
会议围绕“审计关注宜居城市建设”主题开展研讨,侯凯介绍了中国雄安新区创新城市交通建设实践经验和中国审计署开展相关审计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2027年至2028年工作计划和《班加罗尔宣言》,鼓励各国通过审计助力改善城市交通、提升宜居水平,并进一步推动金砖国家审计合作机制制度化。
来自金砖国家最高审计机关的40名代表出席会议。
Part 08
八、【审计署】高校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及审计关注点探讨
【摘要】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高校作为承担高等教育任务的基本办学单位,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教学和科研是高校的两大核心职能。本文梳理了近些年国家在高校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方面的政策要求,分析了学科建设、招生、教学设备采购等教学管理方面,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运营等科研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相应地,高校审计中,需围绕核心职能,聚焦重点方面,关注相关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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